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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的這個時候,都是我想出去旅遊的時候

這個習慣已持續了好幾年了

因為在公司工作的壓力實在有點大

所有我都是把特休累積起來

一次多放幾天出去玩、散散心

這次我出去玩訂的飯店是 濟州奇蹟旅館 - 濟州

價格還挺優的!品質也挺不錯!可以說是值回票價

其實線上訂飯店還蠻簡單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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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上就可以下訂準備入住了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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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訊息描述:

主要設施

  • 免費機場接駁車

熱情款待

  • 免費盥洗用品
  • 有線電視服務
  • 平面電視
  • 提供有限客房清潔服務
  • 免費自助停車

鄰近景點

  • 濟州漢拿綜合醫院就在附近
  • 伊保海灘就在附近
  • 龍頭岩就在附近
  • 州楊儒家學校就在附近
  • 濟州體育場就在附近
  • 濟州古官衙就在此區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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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
體驗

陳姓小模遭設局姦殺,好友梁姓女子與其男友程姓男子被指涉案,雙雙遭到逮捕羈押,梁女雖全程否認犯罪,但因程男的供詞鉅細靡遺,讓警方難以在第一時間查證,致使梁女被羈押於看守所3天,直到6日梁女母親提出監視器,證明女兒當時的確不在案發現場,梁女才因此獲得釋放。

對於此次檢警辦案被批太草率、烏龍,聯大律師事務所劉文瑞律師有不同看法。劉律師認為,檢警在偵辦過程中逮捕梁女,的確是有偵辦壓力,加上程男又一口咬定梁女全程涉案,認定梁女犯罪嫌疑重大,擔心若貿然放人,會有串供、串證與滅證等疑慮,加上24小時的偵訊期間將屆,只好先聲請法院羈押梁女,之後再一一比對程男供詞。

而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,犯罪嫌疑犯被逮捕之後,逮捕拘禁機關最晚要在24小時之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,由法院聽取雙方說法後進行審理,進一步決定是否要羈押或者釋放。

還有媒體報導檢警曾問活動梁女「如果不是妳做的,為什麼妳的男友要講妳?」外界批評,檢警的問法沒有堅守無罪推定原則,劉律師說:「其實這句話不見得是不當訊問,檢警會這樣問她,或許也是希望給她一個自清的機會,但當時梁女可能未及時提出有利證據證明自己,但檢警的問法與偵辦過程的確是有再改進的空間」。

另外,劉律師表示,如果最後確定梁女的確與案件無關,是清白的,那被羈押在看守所的3天是可以申請國賠的,一天是3000以上,5000以下,但若是之後檢警還有查到決定性證據或符合羈押要件(如逃亡、藏匿),梁女還是有可能會再遭羈押,目前就要等檢警偵辦結果出爐。



有毒品前科的郭姓男子去年初違規併排停車,看見時任大武崙派出所的潘姓巡佐騎警用機車巡邏,並上前攔查。他擔心被帶去驗尿,心虛拒絕盤查,竟開車高速衝撞在車輛前方的潘員。

潘員當時仍坐在機車上,瞬間人車倒地被轎車拖行,他緊急跳車但左膝挫傷、右肩扭傷。郭男不罷休,持續開車逃逸,警用機車則卡在轎車保險桿下方,不斷被輾壓拖行。

郭男逃逸途中,碰撞多輛停放在路邊的車子,警用機車也不堪拖行撞擊起火燃燒,燒到只剩骨架。他最後撞擊某戶住宅旁的水泥護欄,棄車落跑。

警方沿線追尋,發現遭棄的轎車內留有郭男姓名的留言板,採證送驗後逮捕郭男到案。郭男坦承犯行,基隆地方法院依妨害公務罪判4月徒刑,仍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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